• 郑州
您的位置: 法制网 > 会计法 > 会计处理 > > 详情

逮捕的条件是什么?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内容是什么?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当予以逮捕吗?

来源: 名律网 2023-05-15 10:57:52

逮捕的条件是:

1、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。

2、有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。

3、可能对被害人、举报人、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。

4、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。

5、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。

法律依据: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一条

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予以逮捕:

(一)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;

(二)有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;

(三)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;

(四)可能对被害人、举报人、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;

(五)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。

标签: 逮捕条件 刑事诉讼 犯罪事实 予以逮捕
温馨提示:

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,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,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,保障合法权益,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,解决您的实际问题。 立即在线咨询 >

相关知识推荐
操作
分享
15037178970

公众服务

法制网公众号

快速找律师 / 免费咨询

查法律知识 / 查看解答 / 随时追问

律师服务(工作日8:30-18:00 ,非工作日请QQ留言)

律师加盟

律师营销服务

在线客服:

加盟热线:

律师营销诊断

营销分析 / 回复咨询

案件接洽 / 合作加盟

法制法律网,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,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。
CopyRight@2003-2022 fazhi.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
豫ICP备2022016495号-26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939 674 669@qq.com